據媒體報道,明年3月1日起,微信、支付寶收款碼不能用于經營收款?!?022年3月1日起個人收款碼禁用于經營性服務”及“禁止個人靜態收款條碼被用于遠程非面對面收款”的消息近日刷屏網絡。這一消息源自央行近期發布的條碼支付監管新通知。
在消費者的日常生活中,掃碼支付等支付方式已不鮮見,這樣的行為將被納入監管。2021年10月13日,央行官網發布《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加強支付受理終端及相關業務管理的通知(銀發〔2021〕259號)》,從支付受理終端業務管理、特約商戶管理、收單業務監測三個方面入手,對收單機構和清算結構提出了一系列的管理要求。與此同時,條碼支付也被納入監管,對個人收款條碼的使用規范做出具體規定,并將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。